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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显成效 活龙法庭 派出所联动调解促和谐

作者: 谈华斌 刘美桢     时间:2017-10-19 阅读:1816

       近日,活龙法庭联合活龙坪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积怨。

        2017年6月17日上午,原告钱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到“黄角树”办事,车上载着原告陶某和刘某。当车行至被告徐某薅玉米的公路上时,被告徐某认为钱某的摩托车将被告放在公路上的化肥口袋轧到,被告徐某持薅锄捶原告钱某驾驶的三轮车前轮雨板,随后二原告与被告发生了抓扯。经鉴定钱某、陶某此次受伤为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徐某违法行为行政拘留七日,对陶某行政处罚五百元。但因双方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在调解双方问题时一直没能达成一致,原告钱某与陶某就此事向法院起诉。

       本案的承办法官谈华斌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向派出所了解当时情况,会同办案民警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法庭、派出所决定从案件的被告徐某作为突破口。在接触双方当事人的过程中,双方一开始毫不退让,两个单位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从人情和法律的角度向双方阐释个中利害关系,经过不懈努力,被告徐某态度缓和了下来,最终双方就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也让两家的关系得以缓和。

        活龙坪法庭作为我院最偏远的派出法庭,工作上力求精益求精,讲究工作方法,多次联合乡镇其他部门、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协助案件解决。活龙坪法庭此次联合派出所成功调解案件,是我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良好实践。在解决了纠纷、化解了积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十九大期间活龙坪的一方安宁尽了法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