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期间积极履行义务 童某某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作者: 熊国华 时间:2013-12-31 阅读:738
本网讯(通讯员熊国华)在司法拘留期间,想方设法积极履行义务,我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童某某的司法拘留。
2013年8月7日,申请人李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童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我院向被执行人童某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自动履行。但童某某满不在乎,不予理会,称其无钱履行义务。逾期,童某某仍拒不履行,我院遂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执行司法拘留当天下午,童某某的家属迅疾组织资金,履行了2万元义务款,并保证在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第二期义务生效后及时执行到位。我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某某华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