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分居感情淡 夫妻对簿上公堂
作者: 刘文斌 熊威 时间:2013-04-11 阅读:765
本网讯(通讯员 刘文斌 熊威)近日,坪坝营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夫妻分居多年导致感情不和的离婚案件。
2013年2月6日,女青年杨某到坪坝营法庭起诉要求和吴某离婚。杨某与吴某同是甲马池人,经人介绍相识,相互了解后都比较满意对方,于2005年7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0月生育一女,随后吴某就外出打工,杨某在家里带女儿。婚姻存续期间,两人长年分居,偶尔通过电话联系或回家短暂相聚,时间久后感情淡薄,夫妻关系出现裂缝,伴随着他们的是无尽的争吵以及双方父母的互相指责。
吴某在外打工回来就得知杨某要与他离婚,情绪十分激动,说自己已经出现精神问题。办案法官在了解到双方的具体情况后,请当地村书记一起做庭前调解以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2013年3月9日坪坝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解除婚约关系。原告要求拿回自己的婚前财产,被告要求子女抚养权归自己,同时要求原告一个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用。通过调解,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原告每年支付子女抚养费3000元,并约定第二天来交付义务款。第二天,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后均不愿意和解。原来,当事人杨某在街上偶遇吴某的父母,杨某要求看一下自己的女儿,结果双方互相用言语挖苦和嘲讽,导致矛盾进一步恶化。随后三天办案法官连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当事人最终和解。
法官寄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夫妻长期分居导致感情不和,从而家庭破裂,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不小压力。有些父母在孩子婚姻出现问题后一味的袒护自己的孩子,指责女婿或者儿媳,导致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如何经营好农村分居家庭的婚姻值得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