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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山人民法庭到现场促执行

作者: 汪宣浩     时间:2014-07-03 阅读:632

    本网讯(通讯员汪宣浩)近日,高乐山人民法庭及时到现场执结了一起双方矛盾可能激化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于2009年相识并恋爱,同年10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小孩,后来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原告于2013年底起诉要求离婚。在开庭过程中,经过承办人的析法说理,双方虽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因被告及其家人强烈要求原告返还被告的嫁妆等婚前财产,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被告徐某要求法庭执行其婚前财产,又担心原告及其亲属施加阻扰。为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法庭决定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当日下午,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去执行。执行现场,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原告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并监督原告张某将嫁妆等婚前财产顺利归还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