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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山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作者: 陈鑫 杨凤     时间:2015-04-19 阅读:668

    本网讯(通讯员陈鑫 杨凤4月13日高乐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张老太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原告张老太八旬,家住咸丰县忠堡镇幸福村,育有一子三女老伴去世多年,独居老屋由于体弱多病,加之子女在赡养问题上发生纠纷,多年来对老人疏于照顾,老人生活十分艰辛,迫不得已将亲生子女告上法庭。高乐山人民法庭受案后,及时联系原、被告送达了法律文书,通过深入调查、走访,办案法官认为该案还是有较好的调解基础作为被告的几个子女并不是不想赡养老人,只是由于平时生活上的摩擦和一些琐碎的纠纷没有及时得到化解,各方又不能坐下来平心静气协商,导致几个子女在赡养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关系越搞越僵。了解案情后,办案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合理安排开庭时间。

    开庭当日,原告张老太和被告几子女都准时来到了法院。办案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就赡养问题进行庭前调解,在前期充分调查、走访的基础上,针对几被告家庭的各自情况和实际困难,对他们晓情析理,对各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梳理和化解。调解,被告几个子女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就赡养老人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厘得清的是法律,剪不断的是亲情,亲人之间消除了误会、化解了矛盾,老人的赡养问题也得到了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