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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未结案件,都是我们心里的一块石头

作者: 秦川     时间:2017-08-15 阅读:610

         814日上午,咸丰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刘芳,早早地来到办公室,第一件事情就是拿起办公电话,拨通了申请人吴某的电话“老吴,你申请执行的案件已经执行到位了,你有没有时间,请你到我们院来领一下义务款,别忘了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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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电话,刘法官感到一份轻松,这个案件是一个执行了十三年的案件,20048月份,吴某的车与李某的农用车相撞,李某付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我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六千多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履行了一部分义务款,后不知所踪,下落不明。吴某遂申请我院执行,由于当时执行手段较为落后,剩下的义务款一直没有执行到位。2017年,随着执行工作“三大战役”的打响,我院决定该案进行恢复执行,今时不同往日,我院动用各项执行手段对该案进行执行,其中一项手段就是将李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制成红榜公之于众,刘法官又又多方打听,终于打探到李某妻子的联系方式,对其说明李某已经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详细向李某妻子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李某妻子经过权衡利弊,终将剩下的义务款交到法院,在该案结案后,刘法官将“已履行”的字样贴在李某的相片上,并将李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除名。一个经过了十三年的执行积案被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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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法官谈到:每一个未结的执行案件,都是压在执行法官心头的一块石头,每当一个执行案件执结,就是承办执行法官最轻松的时候。

刚来的小韦说:每结一个,可能又会另外来好几个,感觉是无限循环的,哪有轻松的时候呢。

刘法官笑着说:你要反过来想,新来的案件通过我们的努力结案了,不又是轻松的时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