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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照:山里庭长的铁骨丹心

时间:2016-12-21 阅读: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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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李美照,生于1971年1月,土家族,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0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咸丰县人民法清坪人民法庭庭长。

 

李美照同志历任咸丰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曾被评为湖北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2次被咸丰县法院评为优秀中层干部,3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李美照忠于职守,紧扣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公正案”、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矛盾易激化案件办成“和谐案”。自1994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从未受到过投诉举报,所办案件从未出现过缠诉缠访。

 

李美照先后经历多个工作岗位,都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2006年3月至2010年三月,他受命担任执行庭执行员,每年结案80余件,结案数量居全院之首,3次被评为执行能手。2010年4月,他调任高乐山人民法庭副庭长,每年办案160余件,数量名列全院前茅。2014年4月,他调任清坪人民法庭任庭长,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当年清坪人民法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

 

李美照同志坚持公正办案,他所办的案件,事实清楚,说理充分,程序合法,实体恰当,当事人口服心服,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如他办理的杨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杨某诉前曾多次信访,李美照接手案件后,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成功调解结案并执行到位,妥善化解了一件信访老案。

 

李美照善于将那些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疑难、复杂、敏感案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每年妥善处理此类纠纷近10件,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李美照虽然家庭贫困,但是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从无非分之想,保持了一名法官清正廉洁的本色。参加工作以来,拒礼30余次计10000多元。

 

2016年4月,武汉两名老人为感谢李美照2015年妥善解决了他们与某企业的民间借贷纠纷,硬要送给李美照一本珍贵的集邮册,被李美照婉言谢绝。两位老人被李美照的言行深深感动,向咸丰法院、恩施州中院先后写了感谢信。信中,两位老年人说:“李美照廉洁奉公,不图回报,一身正气,用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虽然他驳回了我们部分诉讼请求,我们仍然认为他品德高尚,为平民百姓着想。”

 

他的做法并不惊天动地,但他能二十年如一日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展现了一名普通党员高尚的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