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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4名法官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

作者: 胡伟     时间:2014-07-16 阅读:1914

   

    本网讯(通讯员胡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荣誉天平奖章”,我院余启跃等4位同志在列。

  这些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的法官自上世纪80年代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数十年如一日,热爱法院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用法律捍卫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尊严。

  为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设立了“荣誉天平奖章”,并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颁发荣誉,旨在表彰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做出贡献的在编人员。此次我州两级法院共有51人获得此项殊荣,其中包括已离任法官和退休法官。

  

  附:全州法院获“荣誉天平奖章”名单

  州中院(13名):

  许勤举  潘本义  成  宜  唐登洲  袁  民  邓红雨  张  哲  周  刚  陈  明  刘国政  

    黄万恩  冯卫东  滕仲泉

  恩施市法院(15名):

  谈效锋、吴克祥、冉茂才、宋伦勇、杨来群、马志勇、袁桥成、宫环海、肖厚平(女)、

    张自龙、肖  峰、郭  平、袁大清、高学力、张  伦

  利川市法院(2名):

  林同灯、吴启学

  咸丰县法院(4名):

  余启跃、向开国、袁恩谱、陈华安

  来凤县法院(6名):

  向绍碧、姚茂盛、吴新贵、冉孟超、严文华、柳红山

  巴东县法院(3名):

  郑远群、何凯成、李建凡

  建始县法院(8名):

  黄光元、贺继华、陈  炬、黄海军、卜武建、向丛珍(女)、吕正兆、李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