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咸丰县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同一天,11人被拘传,3人被送进看守所

作者: 鲁平     时间:2018-09-05 阅读:455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

   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公平正义,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8月29日我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抽调精兵强将、举全院之力投入执行;3名党组成员专职督导、带队参与执行;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以媒体曝光、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督促“老赖”执行……

   9月3日这一天,执行局4个执行分队共拘传11名被执行人到庭,最终3名未履行义务,被依法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开宝马X6,声称没钱的“老赖”

   2015年7月至8月,龚某分6次从陈某处购买山羊,货款总计17.4万元。预付两万元定金后,下余的欠款15.4万元,龚某于2017年9月给陈某出具了欠条。之后陈某多次催收一直未收到货款,便起诉至法院。经两级法院审理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根据被执行人龚某自己向法院提供的财产报告显示,其有宝马X6一台,有土地、房屋、牛羊等财产。但拖欠的货款15.4万元,面对法官执行,龚某却表示:现在一时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来,愿意分期支付,请法官宽限日子以便筹款,两个月内一次性付完。9月3日,龚某仍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面对被执行人配偶扬言:只要法官将其家人拘留,就不想活,要去杀人的威胁,执行法官仍果断对呗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处于司法拘留15日。

   能拖则拖,拖不过玩失踪的“老赖”

   2016年5月,余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朱某借款2.8万元,承诺给付利息,还出具了欠条一张,对还款时间也进行了约定。欠款到期后,余某未偿还本金,也未支付利息。2018年4月,因多次催要没有结果,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但到最后期限,余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朱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次找到余某,余某承诺7月15日履行2万元,但到期表示没钱,请求法官宽恕一个月,保证履行完毕;第二次,8月15日,余某表示,未借到钱,正在办理贷款,几天就能放贷下来,保证8月24日将钱送到法院。第三次,8月24日上午,法官传唤余某到庭,余某承诺下午下班前先交2万元。但法官仍未等到余某,甚至连电话也无法接通。9月3日,法官找到了余某,追问找哪家银行贷的款,余某答不上来。最后法官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时,余某还在请求宽限:“本来法官给了我时间筹款,我没有执行到位,今天你们拘留我,我是无话可说,但最好不拘留,容我再想想办法……”

   不支付运费,保证金都不退的“老赖”

   2017年6月,王某与咸丰某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协议,约定由王某将该物流公司的货物从咸丰县城运送至小村乡,约定为保证货物安全,收取王某保证金1万元,合同终止时退还。2017年9月,该公司法人代表又与王某签订一份从咸丰运输货物到清坪-小村-大村的协议。结算方式为:压三个月,第四个月结清第一个月运费。时间从2017年5月19日至12月30日。之后,王某为该公司运输货物至2018年1月。经双方核算运费共计27864元,期间某物流公司垫付了油费7430元,尚欠20434元运输费。某物流公司之后未支付运输款也未退保证金。王某起诉到法院并于8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在调查走访后,再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经营管理人相互推责,拒绝向法院申报公司财产,声称公司无钱也无任何财产。法官当场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达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书。

   目前,以上三人均关押在来凤县拘留所。如果仍不履行义务,等待他们的有可能是第二次司法拘留决定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力度全方位、无死角地通过公告、户外显示屏等手段立体曝光;通过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对抓老赖等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直播。对不按承诺期限履行义务款的“老赖”,依法进行司法拘留;对玩“失踪”的老赖,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网上追查;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坚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别心存侥幸,无论天涯海角,执行的大网在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