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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盗窃车内柴油 “油耗子”被判刑

作者: 杨明高     时间:2013-08-02 阅读:770

    本网讯(杨明高)当前,由于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国内成品汽油、柴油价格一直在每升7-8元期间波动。“油价这样贵,偷别人车内的柴油去卖钱,来钱快又不累”咸丰县二农民梅某、杨某某竟然打起他人车里柴油的算盘,不料求财不成,反将自己送进监狱。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梅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期间,被告人梅某伙同被告人杨某某在湖北省咸丰县、利川市、宣恩县、来凤县、恩施市以及湖南省龙山县境内,趁夜间车主休息及无人之际,大肆盗窃大型机械油箱内柴油及其他财物,累计盗窃数额117954.9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梅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梅某、杨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主动分工作案,均系主犯。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梅某虽在侦查、起诉阶段拒不认罪,但考虑在庭审中尚能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